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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举办2021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湖北省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6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举办2021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湖北省选拔赛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推进湖北技能强省战略工程实施,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示范作用,推动支持乡村振兴相关领域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举办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63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湖北工匠杯”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64号)精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荆州市人民政府决定联合举办2021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湖北省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大赛为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荆州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荆州市乡村振兴局承办,湖北省民间工艺技师学院、荆州市技师学院、湖北省现代农业技师学院协办。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选拔赛组委会(见附件1),全面负责赛事组织管理工作。选拔赛组委会下设综合协调组、监督仲裁组、裁判评判组、技术保障组等赛事工作机构。
  本次大赛各项目专家组成员及裁判长从具备省级或以上职业技能大赛相关项目执裁经验的专家中抽取产生,由其组织制定技术文件、命制比赛试题、确定评分标准、负责比赛评判工作等。
  二、比赛项目及标准
  (一)比赛项目及分组。设砌筑工、汽车维修工、农机修理工、电工、美发师、养老护理员、育婴员、西式面点师、餐厅服务员、电子商务师、中式烹调师(羊肉烘烤)11个,各项目按参赛选手身份分设职工组和学生组。
  (二)竞赛标准及形式。按照全国大赛和相关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结合世界技能大赛命题方法和考核内容,由选拔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命制。具体内容详见各项目技术工作文件(另行下发)。
  三、时间及地点
  选拔赛计划于20218月上旬举办,决赛地点设置在湖北省荆州市,具体安排见选拔赛组织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四、参赛对象要求
  具备农业家庭户籍且202191日前年满16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均可报名参赛,鼓励各地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人员参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及在2019年和2020年各类竞赛中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五、组队及报名方式
  (一)本次选拔赛以市、州为单位组织参赛,每个项目每个组别参赛人数不得超过2人,各行业主管部门、大型国有企业可单独组队报名参赛。凡开设有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原则上要派选手参赛。
  (二)参赛代表队各参赛项目可推荐1名裁判候选人,经大赛组委会审定,参加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执裁资格。
  (三)各市、州及有关单位要做好预报名工作,于72日前将《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湖北省选拔赛预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hbjnjsb@163.com,报名联系电话:13797490044,联系人:舒老师。
  (四)正式报名方式及大赛相关细则另行通知。
  六、奖励政策
  (一)对各项目获前3名的选手,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授予“湖北省技术能手”称号。符合人社部相关规定的职业(工种),按程序直接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的,可晋升高级技师)。
  (二)对各符合人社部相关规定的职业(工种)获得48名的选手,直接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或以上的,可在原基础上晋升一级)。
  (三)各项目根据选手报名人数按照比例设置金、银、铜奖和优秀奖若干名。
  (四)对获奖选手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对获得乡村振兴选拔赛各项目各组别第1名的选手,经集训后推荐参加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因故无法参赛的,按名次依次替补参赛。
  (六)对各项目获前3名选手的指导教练,由大赛组委会授予“优秀指导教练”。
  (七)对为大赛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在大赛参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突出贡献单位”和“优秀组织单位”。
  七、相关要求
  (一)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要高度重视,按照大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大赛组织筹备和参赛工作,确保大赛活动顺利举行。鼓励各地将选手赛前集中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范围,由各地按标准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二)各参赛队要根据选手报名条件严格核实选手身份。积极组织开展选拔赛、预选赛等方式选出优秀参赛选手,并开展集中强化训练,以良好的风貌参加省赛。
  (三)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将宣传工作与筹备参赛工作同步筹划、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大力宣传本参赛队选手备赛、参赛全过程,全面展示选手奋勇拼搏、永争第一的精神风貌,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鼓励社会各界对本次选拔赛进行赞助,但严禁以竞赛名义进行非法盈利活动。
  (四)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食宿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选手、领队及相关参赛人员的食宿、交通、保险等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专家、裁判食宿及交通费用由大赛组委会承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乡村振兴局
2021623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鉴定中心)

附件:


2021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湖北省选拔赛组织委员会名单

2021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湖北省选拔赛预报名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举办2021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湖北省选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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