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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师申报条件
发布日期:2023-04-24

职业 物业管理师

职业编码:4-06-01-01


职业等级: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四级/中级工

考试科目:1. 理论 2. 技能 

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相关职业①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6 年(含)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级/高级工

考试科目:1. 理论 2. 技能 

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0 年(含)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8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5)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6)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二级/技师

考试科目:1. 理论 2. 技能 3. 综合 

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①相关职业: 物业经营管理专业人员、 设备工程技术人员、 房 屋安全鉴定工程技术人员、 环境卫生工程技术人员、 园林绿化 工程技术人员、 保卫管理员、 消防安全管理员、 中央空调系 统运行操作员、 停车管理员、 租赁业务员、 风险管理师、 客 户服务管理员、 保安员、 智能楼宇管理员、 消防设施操作员、 保洁员、 园林绿化工、 草坪园艺师、 养老护理员、 家政服务 员等, 下同。


②相关专业: 技工院校专业目录 (2018 年修订) 中服务类、 财 经商贸类、 建筑类和电工电子类所列举的专业, 中等职业学院 专业目录 ( 2021 年) 中土木建筑大类、 财经商贸大类、 公共 管理与服务大类所列举的专业,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 ( 2021年) 中土木建筑大类、 财经商贸大类、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所 列举的专业,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020 年) 中管理科 学与工程类、 工商管理类、 公共管理类、 经济学类、 社会学 类、建筑类、 土木类、 自动化类、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安全 科学与工程类所列举的专业, 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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